针对目前区内一些部门和单位档案安全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在信息化环境下,档案信息损毁、失泄密风险日益突出,档案安全处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的严峻形势下,近日,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总体要求、明确责任、风险治理、预防控制、完善保障等五个方面,对新时期全区档案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负责”档案安全工作机制的档案安全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档案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落实档案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法律政策执行、制度安全、资源安全、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保密、开放与利用等风险治理;三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大档案安全工作投入,推进档案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档案安全技术支撑,推进档案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