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锦绣璧山 政府信息 网上办事 网上服务 互动交流
天气预报: 璧山电子地图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网上办事>个人办事服务指南>劳动仲裁 >详细内容



《城镇失业人员证》核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

《城镇失业人员证》核发

政策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28号令)

 

 

审批要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女性符合50周岁退休的,控制在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县城镇户籍常住人员,可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二、所提供的手续:1、身份证;2、户口薄;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4、由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的证明。

 

 

审批程序

  一、本人凭身份证、户口薄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二、社区居委会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出具未就业证明;

  三、街道、镇社保所收齐手续后,公示2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第4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受理科室

各街道、镇乡社保所

咨询电话

41413223

决定机关

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期

半年

收费标准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年 审

或年检

  一、每半年登记一次,在有效期内登记,有街道、镇社保所统一收集后,经入户调查核实,5个工作日内统一交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当日受理。

  二、超过半年未登记,又不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指导者,街道、镇社保所调查并按批次公示7个工作日,统一交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当日受理。

  三、超过一年未登记,又不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指导者,街道、镇社保所调查并按批次公示3个月后,统一交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当日受理。




公示公告
  • · 璧山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
  • · 璧山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
  •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 20…
  • · 璧山区盐店等五个停车区…
  • 政府动态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8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6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5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4期)
  • 政务信息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8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6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5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4期)
  • 璧山视频
    20180731璧山新闻
    20180730璧山新闻
    20180727璧山新闻
    20180726璧山新闻
    主办: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制作单位:新华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ICP备案:渝ICP备05003300号 网站标识码:5002270002
    本网站所刊登的重庆市璧山区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3-41430505     举报邮箱:bsxfxxzx@126.com     纠错热线:023-41430510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建议分辨率设置:1024x768,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和美璧山微信

    和美璧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