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敬老优待证核发
政策
依据
渝府发[1996]145号、渝老办发[2006]47号
审批要件
本县户籍六十周岁以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张一寸免冠彩照
审批
程序
镇乡民政办审查、区民政局办理
办理
时限
3天
决定
机关
璧山区民政局
收费
标准
免费
受理
科室
社会事务与老龄科
咨询
电话
023-41419820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