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全区村(社区)减负推进会上获悉,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即日起我区对35项村(社区)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据了解,经全面清理,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共47项。其中,12项证明事项予以保留并整合规范为10项,无房证明、收入证明等35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详情请见7月10日璧山报官方微信)
此外,我区还将对村、社区事务进行全面清理,精减考核评比,提升自治服务水平等,保证村、社区干部集中精力服务群众,使全区村、社区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
(记者 陈富春 见习记者 甘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