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开始了!10月20日,记者从区农委获悉,我区2016年度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启动,按照“四进”、“七不进”对象识别标准,安排部署了新一轮建卡贫困户识别工作。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区脱贫成效,精准识别农村扶贫对象,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扶贫对象动态做出了适时调整,按照“四进”、“七不进”对象重新设置识别标准。即,2016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无房且自己无力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常住房且为尚未改造的危房,目前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享受各类救助政策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应纳入建卡贫困户范畴。 对于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家庭拥有或使用汽(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举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家庭;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不应纳入建卡贫困户范畴。
“接下来,我们将出台一系列细则督促该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以严格的标准,科学的识别方法,可操作的规范程序,让农村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出尽出。”区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建卡贫困户识别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记者 孙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