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政策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审批要件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审批程序
县城乡建委安监站备案。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科室
安监站
咨询电话
41432586
决定机关
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