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报件流程
申请:向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受理:耕保科受理,并对提高资料进行审核→告知:前期委托征地协议,制作建设用地申请表→召开征地事前听证会→确认面积、权属、地类、人口等→计算征地拆迁费→组织装订装订相关资料→上报市局
二、要件资料
(一)、单独选址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用土地请示及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合法性及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附当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2、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一表一书四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新增建设用地及农用地转用、耕地占用计划文件
4、征地预办通知(拟征地通告)及听证笔录(3个社及以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听证;2个社及以下,以社为单位组织听证)
5、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主城区项目用地在5公顷及以上、其它区县项目用地在7公顷及以上的,需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
7、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附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性工程平面布置图
8、拟征收土地范围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关部分复印件)、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万蓝图)、地形图(高速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提供1:2000蓝图;其他项目提供1:500蓝图);征地范围红线图。以上图件需经经办人、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拟征收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根据国土资源部[2003]383号文件规定,需要填写土地证号,即必须完成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后才能申请用地审批)
11、征地补偿安置专项资金划入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经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项资金用途说明
12、项目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用耕地验收合格证抵冲的,提供指标余额可供抵冲的重庆市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开发整理合格证原件(拟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的,在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征转用土地的请示文件中明确承诺按规定及时缴纳耕地开垦费);实行委托补充的,提供补充耕地对应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和图件的复印件(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蓝图上用红线予以标注并作出说明)
13、其他文件资料:涉及林业、环保、消防、移民等部门的,需附相关资料和批准文件
14、报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需要提供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查意见;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需要提供占用基本农田论证报告及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分批次征收土地申报资料要求
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用土地请示及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及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规范性文件)
2、建设征收土地“一表一书四方案”
3、征地预办通知(拟征地通告)及听证笔录(3个社及以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听证;2个社以下,以社为单位组织听证)
4、已经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占用耕地计划文件 原件一份
5、拟征收土地范围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关部分复印件)、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万蓝图)、地形图(蓝图);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拟征地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拟征地范围红线图,经经办人、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报国务院审批、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需要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规划调整相关图件
7、拟征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根据国土资源部[2003]383号文件规定,需要填写土地证号,即必须完成土地发证工作后才能申请用地审批)
8、征地补偿安置专项资金划入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经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项资金用途意见(或说明)
9、本批次拟征收土地各类用途土地的数量、分类面积;本批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项目情况(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施等用地情况表和相关项目资料,土地开发用途的说明(分地块),拟征收土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件
10、上一批次土地实施征收和补偿安置的情况,土地供应等利用情况表及说明
11、项目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用耕地验收合格证抵冲的,提供指标余额可供抵冲的重庆市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开发整理合格证原件(拟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的,在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征转用土地的请示文件中明确承诺按规定及时缴纳耕地开垦费);实行委托补充的,提供补充耕地对应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和图件的复印件(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蓝图上用红线予以标注并作出说明)
12、其他文件资料:征收林地的,需要提供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移民迁建用地,需要提供市移民局的用地函
(璧山区国土房管局:41428852)